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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 盘剑:因为疫情,文化消费正在转型
2020-06-16   浏览次数:3290



消费是产业运营、发展的引擎和动力。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的打击除了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更在于对消费的遏制。所以,恢复产业首先必须恢复消费,有了相关的消费才会有相应的产业。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的消费需求并不会真正地消失,甚至不会被真正地遏制。它不仅伴随着人的存在而存在,而且,当一种消费形式受阻时它会以另外的形式进行表达——这种消费形式的改变我们可以称之为“消费转型”。而通过认识、顺应并引导“消费转型”,则有可能在原有消费方式难以为继时重建相应产业。


众所周知,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与整个社会的消费升级密切相关,即在物质生活基本满足之后人们开始注重精神享受,文化产业生产的便是能够满足人们精神消费需求的文化产品。由于文化产业既顺应了社会的消费升级,又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其赢利能力不仅不输于甚至更强于传统产业),还能够传播民族文化、有助于国家软实力的建构,因此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推动,这些年来发展迅猛,成为了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


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经营,中国电影市场规模已仅次于北美而位居世界第二,而其中国产电影票房占比则在近十年中连年超过美国成为“主场”冠军;动漫游戏行业也不断突破,完整的产业链正在逐步形成;由国家故宫博物院首开先河,文物与艺术品的 IP 交易、文创产品的开发与营销等更是将中国文化产业之船驶进了一片巨大的蓝海……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却使这艘充满希望的“大船”突然停了下来,甚至仿佛撞上了巨大的冰山。


影院关闭,几个月来全国院线票房为零;剧组停工或者解散,新片搁浅,已投的资金回收困难甚至无望;人们居家隔离,或不再外出消费,文化娱乐场所停业,没有现金回笼,资金链断裂,大量企业倒闭……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怎样走出当下的困境?成了我们不得不面对并且必须全力解决的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必须安全有序地复工复产,因为没有生产就没有产业。但难道只要复工复产问题就能解决了吗?事情显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我们对新冠病毒还缺乏全面而深入的了解,无法确定这次疫情还会持续多久,也不知道以后疫情是否还会再来,这就意味着即使复工复产了,产品也生产出来了,却很有可能仍然没有产业。因为这些产品可能还会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而无法进入消费环节,或者消费被突然中断。而没有消费,就等于没有引擎、没有动力,产业链不能循环,产业也无法正常运转。所以,想要真正解决问题,除了复工复产,还需要根据现实状况,调整和改变产业原有的消费方式和生产模式,探寻并建立新的、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产业生产机制和产品消费方式,实际上就是实现“消费转型”——就文化产业来说,这不是不可能的。



01

化集群为个体,变聚合为分散


影视、动漫、演艺、会展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门类,其产品消费迄今为止都具有明显的集合性特点,如影院观影、剧场看戏、会展游览等,这些集合性消费收入占据了其产业产值的大头,甚至决定其生死存亡。疫情期间,既然不允许集聚,那么上述行业的消费环节是否可以化整体为零、变聚集为分散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在移动互联网全国覆盖和智能手机全民普及的今天,完全可以把需要大家一同进入影剧院“集体审美”的影片、戏剧戏曲作品和在各类展馆展出的各种艺术品、文创产品分散到个人的屏幕上,供个人在自我的空间里独自欣赏或订购。


疫情期间,微信朋友圈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影视剧作品的汇总转发,可见这种消费转型已经在自发进行了。当然,作为正式、规范的产业行为,这样的“消费转型”必须制定相关规则,更要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在建立消费者有效的消费机制的同时,确立并健全产业经营者完善的盈利模式。实际上,这一化整为零的分散消费模式除了调动和化用产业原有产品资源,如现存的按照传统消费模式创作生产的影视、动漫作品等,还可以在长期的使用中制约、影响产品生产环节,从而创造出更适合于这一消费模式的新型产品。例如既更加个人化,同时又具有互动特点、功能,并可以通过联网实现多人异地“集体审美”的微动漫、微视频、微演艺、微会展等,满足人们更高层次、更多元的文化消费需求——目前这类文化产品及其消费方式已经萌芽,未来或可成为主流。



02

变现场为远程,化“亲临”为“如临”


疫情不仅限制了人们的群聚消费,同时也限制了人们的外出远行消费,因为任何公共场合包括公共交通工具都存在疫情传播、交叉感染的风险。因此,如果需要继续进行相关消费,就必须改变原有的消费方式,即借助移动互联网、数字技术及其相关工具,变“亲临现场”为“如临现场”。


可以设计开发一套实时人眼系统,将其安装于相关场合,包括各地的旅游景点、城市商场、超市、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等等各种文化消费之处,并可以随意移动,转换空间。消费者可以坐在自己家里,通过进入这个人眼系统,去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观看、游览,所看到的任何事物、场景不仅都是真实的而且是实时的,与现场所见完全一样,没有区别。消费者还可以在系统上直接下单订购自己看中的商品,与之对接的快递网络会将商品直接送到消费者的家中。


这看似天方夜谭,却并非不可能。目前已经存在的“云蹦迪”“异地诊疗”“远程手术”原理与此相同,只是运用范围还比较小。此外,笔者曾在杭州市某城区的海外人才项目引进评审会上看到一个项目,其核心发明是在跑步机上添加了一个视频系统。该视频系统设定了几条路线供跑步者任意选择,这原本没什么新意——很多跑步机都有这样的路线设定,关键是这个视频系统是联网的,并运用了 AR(增强现实)技术。跑步者跑到之处所看到的是真实和实时的场景,不仅地形地势、海拔高度,连日夜、季节、天气变化都与当地一致,跑步者既可以“亲身感受”这一切,也可以在跑步机上下单订购一路上所看到的不同地区、不同时令的土特产品!这里的设计思路、所用技术与前述的人眼系统非常接近了,只是玩法还不够多样、功能还不够全面。



当然,文化消费的具体转型方式或许还有很多,而上述两个方向的案例已足以说明这种消费方式的转型对于应对新冠疫情危机、摆脱疫情困扰、持续推进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有效性。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发现,这种文化消费的转型中竟包含着对文化产业升级的要求。


众所周知,文化产业刚刚起步之时,仅仅限于对传统文化资源的简单利用,其产品也往往只有比较单一的文化、艺术属性和特点。随着产业的发展,文化与科技开始结合、融合,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也在不断交叉、互动,文化 + 旅游的文旅产业和文化创意 + 高科技的数字创意产业的出现则标志着文化产业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不论是“化集群为个体,变聚合为分散”,还是“变现场为远程,化‘亲临’为‘如临’”,其中的互联网、数字技术都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各种产业的结合、融合也成为重要的亮点,个体化、个人性、体验感、定制模式,更充分表现了文化产业的高层级特征。毫无疑问,我们不能说是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升级,但却应该可以肯定,文化产业必须升级才能应对疫情,而其升级的前提则是文化消费的转型。


作者系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文化创意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本文刊登于《杭州》杂志2020年第9期

作者:盘剑

编辑: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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